业务指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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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权质押
时间:2020-07-01
一、股权质押办理业务流程图
二、股权质押业务所需资料
(一)出质双方出具证券质押登记申请表(附件1,自然人签字面签);
(二)出质双方签订质押协议或质押合同;
(三)出质双方有效身份证明文件:
1.自然人: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委托他人代办的,还需提交经公证的申请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,经办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。
2.法人: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(附件2,需加盖公章)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(需加盖公章)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(附件3,需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)、经办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(需加盖公章) ;
(四)出质方股权证持有卡原件(如有);
(五)出质方如是有限责任公司,须出具股东会作出同意出质的决议;出质方如是股份有限公司,须出具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已授权的董事会作出同意出质的决议;
(六)出质股份如是国家股的,还须出具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质押的批准文件;
(七)出质股权所在公司需提供同意质押的函;
(八)股份公司章程规定和股权中心要求应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。
出质双方、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应对上述文件、资料及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,并加盖公章、签字予以确认。
咨询电话: 027-87575650(中心)、027-82754671转2003(汉口服务部)、0717-6223535(宜昌服务部)